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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系关于进一步规范一体化教学的通知

来自: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04日 点击:
汽车工程系关于进一步规范一体化教学的通知
 
汽车系全体教师:
 
    为了有效提高汽车系一体化教学的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汽车系一体化教学的教学行为,特对某些教学纪律予以强调,对一些新制度予以公布。
1、规范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按课程表执行,不允许任课教师私自更改教学场所。
2、任课教师合理安排课堂教学时间,空堂20分钟以上视为教学事故。
3、在车间上实训课的班级学生必须着工装,不穿工装禁止进入车间,请任课教师严格把关,在工装问题上被学院周值班小组通报系里的,相应任课教师将被追究一般责任事故一次。
4、在车间上课的老师必须有实训课教案,并按教案认真组织学生上课,在车间上课时不准无故离开自己的上课区域,约束组织好本班学生,上课班级如果出现大面积说话、看报纸、打闹情况,一经检查发现任课教师将被追究一般责任事故一次。
5、在车间上课的班级如果是四节连上的最后半小时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本区域卫生打扫、设备交割、点名、总结等收尾工作。
6、工具、仪器、发动机、变速器等教学用具严格执行借出登记制度。
7、车间管理员对车间服务学生进行统一安排,打扫好公共区域和无课区域的卫生,安排专人在车间门口执勤对进出车间的学生认真登记。
8、车间管理员要在每次上课前和最后半小时和任课教师做好设备、工具、仪器等的交接、检查。每天不少于4次对车间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卫生死角及时打扫。
9、外来车辆未经系部同意严禁进入车间。杜绝任课教师上课时替人修车的情况。
10、使用整车上课的老师在每次上课快结束时要对车辆进行技术回复。
11、在车间上课的班级按时上下课,杜绝学生早退、教师早下课的情况发生。
12、为了落实以上情况,系里每周至少一次进行教学检查(系主任、教学秘书),发现问题后会给予记录并在办公平台进行一周一次教学检查情况通报,相应成绩纳入学期末对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汽 车 工 程 系
                                                  20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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